| 德国商务签证 |
| 协办服务费 |
800元/人(仅服务费,未含使领馆签证费,签证成功与否,均不予退还) |
| 签证有效期 |
由领馆决定 |
| 签证停留期 |
由领馆决定 |
| 申请时间 |
5-7个工作日左右 |
| 面试情况 |
需面试,提前1个月预约 |
| 加急情况 |
可根据行程加急预约,具体来电咨询 |
| 受理范围 |
上海领区,包含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工作之申请人 |
| 中方准备材料 |
| ※ 护照原件 |
|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
| ※ 3张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
| ※ 2张个人名片 |
|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
|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德国签证申请表 |
|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
| ※ 英文派遣信原件 |
|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信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德国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德国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
|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
| ※ 工资证明 |
| 近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
| 外方准备材料 |
| ※ 英文邀请函原件 |
| 邀请函内容必须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签证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和护照号码、计划在德国逗留的具体时间段、赴德国的目的及行程安排、由邀请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若申请时间超过11天,需要具体的行程安排表 |
| 其他准备材料 |
| ※ 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
| ※ 医疗保险 |
|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
| ※ 机票预订单 |
| ※ 酒店预订单 |
|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要酒店负责人签名,用酒店的抬头信纸打印出来,传真件,需要体现酒店的传真号码(From: +490000000) |
| ※ 经济担保 |
| 与德国邀请公司业务往来的订单、合同等 |
| 公司近3个月银行对帐单或纳税证明,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
| ※ 劳动合同 |
| 原件和复印件 (如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 |
| 参展需要的材料 |
| ※ 展会的付款凭证 |
| 摊位的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收据等) |
| ※ 展会的展位确认函原件 |
| ※ 摊位的示意图 |
| 展会的展位图,标出公司的展位位置 |
|
德国商务签证-北京领区 |
| 协办服务费 |
800元/人(仅服务费,未含使领馆签证费,签证成功与否,均不予退还) |
| 签证有效期 |
由领馆决定 |
| 签证停留期 |
由领馆决定 |
| 申请时间 |
5-10个工作日左右 |
| 面试情况 |
需面试,提前1个月预约 |
| 加急情况 |
无加急 |
| 受理范围 |
北京领区,包含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山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工作之申请人 |
| 中方准备材料 |
| ※ 护照原件 |
|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
| ※ 3张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
| ※ 3张个人名片 |
|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
|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德国签证申请表 |
|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
|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 ※ 英文派遣信原件 |
|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信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德国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德国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
|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
| ※ 工资证明 |
| 近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
| 外方准备材料 |
| ※ 英文邀请函原件 |
| 邀请函内容必须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签证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和护照号码、计划在德国逗留的具体时间段、赴德国的目的及行程安排、由邀请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若申请时间超过11天,需要具体的行程安排表 |
| 其他准备材料 |
| ※ 经济担保 |
| 与德国邀请公司业务往来的订单、合同等 |
| 公司近3个月银行对帐单或纳税证明,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
| ※ 劳动合同 |
| 原件和复印件 (如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 |
| ※ 现住家庭住址确认原件 |
| 常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
| ※ 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
| ※ 财力证明 |
| 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原件 |
| 存折原件,存单原件,最近3至6个月的个人帐户明细或银行存折帐务往来明细 注意: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
|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 信用卡的消费记录 |
| ※ 医疗保险 |
|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
| ※ 机票预订单 |
| ※ 酒店预订单 |
|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要酒店负责人签名,用酒店的抬头信纸打印出来,传真件,需要体现酒店的传真号码(From: +490000000) |
| 参展需要的材料 |
| ※ 展会的付款凭证 |
| 摊位的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收据等) |
| ※ 展会的展位确认函原件 |
| ※ 摊位的示意图 |
| 展会的展位图,标出公司的展位位置 |
| 德国旅游签证 |
| 协办服务费 |
800元/人(仅服务费,未含使领馆签证费,签证成功与否,均不予退还) |
| 签证有效期 |
由领馆决定 |
| 签证停留期 |
由领馆决定 |
| 申请时间 |
5-7个工作日左右 |
| 面试情况 |
需面试,提前1个月预约 |
| 加急情况 |
根据行程需要可加急预约,具体来电咨询 |
| 受理范围 |
上海领区,包含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工作之申请人 |
| 中方准备材料 |
| ※ 护照原件 |
|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
| ※ 3张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
| ※ 2张个人名片 |
|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
|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户口簿原件,全本复印件 |
| ※ 财力证明 |
| 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原件,翻译件 |
| 存折原件,存单原件 注意: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
| 信用卡的消费记录 |
| ※ 德国签证申请表 |
|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
| ※ 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
|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德国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德国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
|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
| ※ 工资证明 |
| 近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
| 其他准备材料 |
| ※ 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
| ※ 赴德国的具体行程安排表 |
| ※ 机票预订单 |
| ※ 酒店预订单 |
|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要酒店负责人签名,用酒店的抬头信纸打印出来,传真件,需要体现酒店的传真号码(From: +490000000) |
| ※ 医疗保险 |
|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
|
德国旅游签证-北京领区 |
| 协办服务费 |
800元/人(仅服务费,未含使领馆签证费,签证成功与否,均不予退还) |
| 签证有效期 |
由领馆决定 |
| 签证停留期 |
由领馆决定 |
| 申请时间 |
5-10个工作日左右 |
| 面试情况 |
需面试,提前1个月预约 |
| 加急情况 |
无加急 |
| 受理范围 |
北京领区,包含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山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工作之申请人 |
| 中方准备材料 |
| ※ 护照原件 |
|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
| ※ 3张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
| ※ 2张个人名片 |
|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
|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户口簿原件,全本复印件 |
| ※ 德国签证申请表 |
|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
| ※ 现住家庭住址确认原件 |
| 常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
| ※ 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
|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德国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德国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
|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
| ※ 工资证明 |
| 近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
| 其他准备材料 |
| ※ 财力证明 |
| 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原件 |
| 存折原件,存单原件,最近3至6个月的个人帐户明细或银行存折帐务往来明细 注意: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
|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 信用卡的消费记录 |
| ※ 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
| ※ 赴德国的具体行程安排表 |
| ※ 机票预订单 |
| ※ 酒店预订单 |
|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要酒店负责人签名,用酒店的抬头信纸打印出来,传真件,需要体现酒店的传真号码(From: +490000000) |
| ※ 医疗保险 |
|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
| 德国探亲访友签证 |
| 协办服务费 |
800元/人(仅服务费,未含使领馆签证费,签证成功与否,均不予退还) |
| 签证有效期 |
由领馆决定 |
| 签证停留期 |
由领馆决定 |
| 申请时间 |
5-7个工作日左右 |
| 面试情况 |
需面试,提前1个月预约 |
| 加急情况 |
无加急 |
| 受理范围 |
上海领区,包含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工作之申请人 |
| 中方准备材料 |
| ※ 护照原件 |
|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
| ※ 3张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
| ※ 2张个人名片 |
|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
|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户口簿原件,全本复印件 |
| ※ 德国签证申请表 |
|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
| ※ 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
|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德国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德国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
|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
| ※ 工资证明 |
| 近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
| 外方准备材料 |
| ※ 英文邀请函原件 |
| 邀请函内容必须必须体现以下信息:签证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计划在德国逗留的具体时间段、赴德国的目的及行程安排、邀请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 |
| ※ 邀请人在德国的身份证明 |
| 邀请人的公民证、德国护照、德国签证复印件 |
| ※ 经济担保书 |
| 该证明可为根据居留法第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中须写明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 共和国居住的人士承担生活费和可能产生的非法居留遣返费用。经济担保书可在德国有关外国人管理局或由担保人亲自到本馆凭本人最近收入证明呈交(须付费)。 |
| ※ 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
| ※ 财力证明 |
| 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原件,翻译件 |
| 存折原件,存单原件 注意: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
| 信用卡的消费记录 |
| ※ 机票预订单 |
| ※ 酒店预订单 |
|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要酒店负责人签名,用酒店的抬头信纸打印出来,传真件,需要体现酒店的传真号码(From: +490000000) |
| ※ 医疗保险 |
|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
|
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北京领区 |
| 协办服务费 |
800元/人(仅服务费,未含使领馆签证费,签证成功与否,均不予退还) |
| 签证有效期 |
由领馆决定 |
| 签证停留期 |
由领馆决定 |
| 申请时间 |
5-10个工作日左右 |
| 面试情况 |
需面试,提前1个月预约 |
| 加急情况 |
无加急 |
| 受理范围 |
北京领区,包含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山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工作之申请人 |
| 中方准备材料 |
| ※ 护照原件 |
|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
| ※ 3张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
| ※ 2张个人名片 |
|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
|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户口簿原件,全本复印件 |
| ※ 现住家庭住址确认原件 |
| 常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
| ※ 德国签证申请表 |
|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
| ※ 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
|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德国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德国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
|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
| ※ 工资证明 |
| 近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
| 外方准备材料 |
| ※ 英文邀请函原件 |
| 邀请函内容必须必须体现以下信息:签证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计划在德国逗留的具体时间段、赴德国的目的及行程安排、邀请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 |
| ※ 邀请人在德国的身份证明 |
| 邀请人的公民证、德国护照、德国签证复印件 |
| ※ 经济担保书 |
| 该证明可为根据居留法第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中须写明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 共和国居住的人士承担生活费和可能产生的非法居留遣返费用。经济担保书可在德国有关外国人管理局或由担保人亲自到本馆凭本人最近收入证明呈交(须付费)。 |
| ※ 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
| ※ 机票预订单 |
| ※ 酒店预订单 |
|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要酒店负责人签名,用酒店的抬头信纸打印出来,传真件,需要体现酒店的传真号码(From: +490000000) |
| ※ 医疗保险 |
|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
| ※ 财力证明 |
| 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原件 |
| 存折原件,存单原件,最近3至6个月的个人帐户明细或银行存折帐务往来明细 注意: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
|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 信用卡的消费记录 |